欠稅大赦 財政部 法務部 聯手爭取延後五年生效
財政部長李述德指示賦稅署,研究修訂稅捐稽徵法大赦條款,爭取更多時間追回欠稅。李述德之前說過,財政部會盡全力「死稅活追」。
全國1,558個鉅額欠稅大戶,總計欠稅1,308億元,若來不及在二年內追回,將全數化為烏有。財政部與法務部已取得共識,將提出修法案,延長欠稅大赦條款追稅期至106年,讓大赦條款延後五年生效。
財政部也將與法務部分別籌組追稅專案小組,分頭挑選欠稅大戶做為重點追稅對象,比照「孫道存模式」,對欠稅人採取緊迫盯人的追稅行動。官員強調,「這些欠稅都不好追,追稅時間長短當然是關鍵」。
民國96年3月5日稅捐稽法修正後,在修法前已經展開追討的欠稅,給予再追五年的有限追稅時限,在101年3月4日前未追回稅款,政府即要無條件放手,不得再向欠稅人追稅,這項條文被稱之為對欠稅人的「大赦條款」。
財政部指出,過去追討欠稅並沒有期限限制,欠稅人可能一輩子都要面對政府追稅的壓力,但96年稅捐稽徵法修正後,修法後(96年3月5日)的欠稅案,最長只能追稅15年;修法前的欠稅案則只准再追五年,至101年3月4日截止。
以全國3,138億元總件稅額為例,其中約有 1,835億元只剩二年不到的有效追稅期,占全國總欠稅款比例約五成八。1,835億元中,五區國稅局5月1日分別公布轄區內欠稅大戶名單,個人欠稅超過 1,000萬元共有900件、欠稅金額453億元;企業欠稅超過5,000萬元者則有658件、欠稅金額854億元,合計欠稅逾千萬的大戶全國共有 1,558件,總欠稅額1,308.62億元,幾乎超過99%的欠稅大戶都有機會在二年後解套。
財政部擔心以現有的追稅人力,政府根本不可能在未來二年內完追回1,835億元欠稅,法務部也持相同看法。
據指出,財政部與法務部已取得默契,將在年底前重提稅捐稽徵法修正案,延長「欠稅大赦條款」的追稅年限,至少五年。
根據統計,全國五區國稅局公告的欠稅大戶中,欠稅最多的個人與企業,平均每件欠稅超過10億元,稅捐機關至今歷經的追稅期,最短只有四年、最長17年。
引用自聯合理財網 原文網址: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/5587911.shtml
瑞傑理財評論: 鎖定欠稅大戶的追稅行動,可能是少數會讓全民支持的追稅行動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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